征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上传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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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残联、康复机构: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29号),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进一步做好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国务院印发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省政府要求各市要在12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29号)原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和残疾儿童实际需求,认真研读,为制定铁岭市的实施意见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确保全市城乡残疾儿童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与全市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征集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
联系人:曹可
联系电话:72681129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