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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工作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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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工作简讯
 

铁岭市残联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 建设法公益诉讼宣传

  • 上传时间:2024-05-24
  • 作者:王艳丽
  • 来源:铁岭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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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公益诉讼宣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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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公益诉讼宣传现场


        为进一步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检察公益诉讼,5月21日,铁岭市残联联合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在铁岭县莲花湖街道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公益诉讼宣传,市残联的党员干部与市检察院干警走上街头开展宣传活动。

        2023年9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旨在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确保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能够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近两年,市残联组织全市残联系统开展了学习宣讲、实地体验、文艺演出等一系列关于该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居民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知晓度,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市检察院干警讲解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内容及公益诉讼的范畴、程序等,现场免费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益诉讼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300多份,同时以宣传板展示、横额等形式直观地向群众进行宣传,传递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残疾人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精准服务保障更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切实以公益诉讼之名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